问题 | 公司变更董事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相关资料: (1)名称变更: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变更项目(注明债权债务由更名后公司承担)、公司章程修改; 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2)住所变更(含住所延期):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变更项目、公司章程修改; 2.新住所证明:租赁房产须提交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自有房产提交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交业主签字的无偿提供使用证明(注明地址、使用期限)及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3.公司所在地工商所签署意见的《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住所延期的不用提交); 4.因住所的变更而影响原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需要重新报批(如消防、环保等)。 (3)法定代表人变更: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任免董事(如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的,只提交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任免执行董事); 2.董事会决议,其内容:任免理由、选举董事长、其他人员分工(如董事会成员不变,由董事会直接选举任免董事长,而不须提交股东会决议); 3.法定代表人履历表、相片、身份证复印件; 4.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5.任免书。 (4)注册资本变更: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变更资本数额、公司章程修改; 2.验资报告; 3.如减少注册资本,还要提供股东会作出决议后30天内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并在减资决定作出90天后申请变更登记。 (5)经营范围变更: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变更理由、变更项目、公司章程修改;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股东变更: 1.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同意股权转让(包括标的、方式、价格等),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 2.新、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转让标的、转让方式、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新股东会决议,内容: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金额,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监事等人员任免(如董事变动,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进行人事分工); 4.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 5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如转帐凭证等); 6.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7.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7)延期: 1.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 2.其他与到期原因相应的延期文件(如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注明)。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州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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