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审批局的权力和影响力如何? |
释义 | 行政审批局权力大,行政审批程序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行政审批局审批对象包括投资项目、证照申领等,行政审批局负责管理和监督,并提供服务。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成立是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法律分析 一、行政审批局权力大吗 权力大。 二、行政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1、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2、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3、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4、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三、行政审批局审批的对象 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所需报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证、照。 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协调相关单位对重大事项和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负责窗口服务质量及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日常行政管理事项。 受理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审批部门或工作人员违反审批制度行为的投述,并负责核实,按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进驻中心的单位一般有:交通局、财政局、国税局、工商税、质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外经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局、国土局、发展和改革局、气象局、经贸局、城管局、人防办、供电局、房改办、民政局、文广新局、烟草局、安监局、旅游局。 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局——编者段加注)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对市级(县级——编者段加注)职能部门进驻中心、开展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职能,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为一体。 2014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对外办公。这是天津市4月推出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结语 行政审批局拥有较大的权力,行政审批程序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等环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对象包括投资项目、证照申领等各类经济组织和居民。行政审批局还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实施并联审批,监督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处理投诉,并进驻多个部门。行政审批局在市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集信息咨询、审批收费、管理协调、投诉监察等职能于一体。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于2014年5月20日挂牌成立,是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二章 设 立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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