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购房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买卖双方一旦签订购房合同,尽量不要后悔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一旦因相关原因需要悔改合同,必须与对方协商,取得对方同意,并承担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 3、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时,必须明确约定合同失效的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和需要解除的具体部分,双方或三方签字后生效; 4、一方因身在外地等个人原因确实无法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的,经对方同意,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醒对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寻求核实委托书真实性的途径,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5、双方已就悔改合同、签订书面终止协议等事项协商妥当,并有口头约定的,为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应采取适当措施,如留下录音、传真等证据,防止日后发生纠纷,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