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列举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缺少必备条款并不在上述情形之列,因此只是缺少必备条款不会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