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合同的内容必须是可分割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独立的,没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如果无效部分的条款和有效部分的条款是不可分割的,或者双方同意该条款是合同成立和有效的必要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将不可避免地使整个合同无效; 2、合同的无效部分或被撤销部分不得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即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和不可避免的联系,其余部分不包括导致合同内容无效或应撤销的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