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失业保险参保人员需要满足的两个条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同时,还列举了失业保险的申领手续和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条件。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失业的公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不足2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累计缴费满20年或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 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不足2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累计缴费满20年或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 失业保险金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失业保险金待遇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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