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首付不签合同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买房交首付不签合同的处理方式为: 1、能否推迟签订合同,取决于是否有约定; 2、看看认购协议或认购协议是否对合适的购房合同有约定,比如签订购房合同需要多长时间,或者签订时间以开发商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可能会有很多违约条款; 3、合同中约定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者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如果签订逾期,开发商可能会要求索赔违约金; 4、没有约定,协商后,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签订合同; 5、比如贷款买房的时候,不能办理贷款,推迟签订合同;或者看中其他楼盘,故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认为是恶意的,会按照约定处理。 一、民法典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签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根据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认购书上会约定7天后签正式合同,然后交首付,14天后交剩下的款项。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签订的时间,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约定签约时间的补充协议。一般在交定金的当天就可以合开发商签购房协议,约定房价和付款方式。除此之外,购房者还可以在付完首付后再签订购房合同。 二、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一)规避受牵制条款 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 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 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二)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 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三)不使用模糊概念 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四)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 例如此价格保留10天或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五)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都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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