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外地报告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信息动态,非必须不出境,暂缓出省旅游,合理安排行程,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必须出武汉市的,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