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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起诉人追加被告的时间
释义
    法律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实践中一般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一、欠款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欠款纠纷起诉流程应按下列方式走:
    1、由原告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
    2、法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裁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通知被告,被告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递交答辩状;
    4、法院进行开庭审理,通过法庭辩论等程序,法院最后依法做出宣判。
    二、房东恶意扣押金怎么处理
    房东恶意扣押金可以协商或者起诉。
    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如果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如果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相关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民事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刑事一审庭审审理程序是什么
    刑事一审庭审程序如下:(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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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