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起诉的,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济,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