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车酒驾后车追尾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一般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后,一般是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前车无交通违规),如果前车酒驾的,交通管理部门对前车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情况需要根据交警的判断。 车辆追尾事故责任分担: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但是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前车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如果前车出现溜车,或者在倒车的时候撞到了后车,那么前车就要负全责,因为,后车一直都处于没有移动的状态,是前车主动撞上去的;前车恶意加塞或强行变道;前车压线行驶,在行驶中,如果前车压线行驶,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基本都是压线车全责,无论虚线还是实线;前车突然掉头,如果前车毫无征兆的突然掉头,导致后车来不及反应追尾了,那么前车就要负全责;连环追尾事故,这种情况多见于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都较快,一旦前方出现了事故,后车躲避不及而引发连环追尾。如果发生了连环追尾事故,那么交警会按照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来定责,然后再按责任大小赔偿,不一定全是后车的责任;前车突然急刹车;右侧超车;前车开斗气车;前车闯红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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