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种类 根据《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四) 责令停产停业 ; (五)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其中,根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给予民航、铁路、电力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的,也可以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处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