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的赠予合同可以解除吗 |
释义 | 一、附条件的赠予合同可以解除吗 1、附条件赠予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以及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撤销合同。一般不是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附义务的赠与如何处理 1、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须具有合法性。若该义务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规定,则该义务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赠与合同内容的效力。如某男许诺送给某女房屋和金钱,条件是某女与该男非法同居一年,该所附义务就是无效的,但赠与合同其他条款不因此而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仍是有效的; 2、赠与人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行给付义务后,受赠人才发生履行其负担的义务。对此,许多国家赠与制度都明确规定:赠与人除另有约定外,应先履行赠与,始得向受赠人请求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或者撤销赠与。此虽无具体规定,实践中也应坚持这一原则,要求赠与人先行交付赠与财产; 3、附义务赠与的义务应当是一定的债务。赠与人在实施赠与时,向受赠人提出有利于受赠人的要求或期望的,则不能认定为法律上的附义务。如甲赠与乙学费,提出乙应当好好学习。乙学习成绩的好坏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该赠与就不为附义务赠与; 4、附义务赠与的赠与人在受赠人所负义务限度内负有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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