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
释义 | 法律分析: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6-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6、3.1.7、3.4.1、3.4.4、3.4.6、4.1.1、4.1.3、4.1.4、4.1.6、4.8.1、4.8.4、4.8.5、4.8.7、4.8.12、6.5.2、6.7.1、6.7.5、6.8.2、6.8.3、10.1.1、11.2.2、11.2.5、12.1.11、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极早期空气采样烟雾探测系统):​ 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 2、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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