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未退还认筹金维权攻略 |
释义 | 四种纠纷解决机制: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快捷简便,需书面记录;调解由第三方促使和解;仲裁由仲裁机构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解决机制。 法律分析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拓展延伸 认筹金退还纠纷解决方案 认筹金退还纠纷解决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害者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自己支付了认筹金但未得到退还。其次,受害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过沟通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途径。在法律程序中,受害者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认筹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此外,如果受害者所在地有相关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房地产监管机构,也可以向他们举报投诉,寻求帮助。总之,认筹金退还纠纷的解决需要受害者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行事,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结语 在解决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不同的途径。协商是快捷简便、心平气和的方法,调解则需要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和解。仲裁是一种居中裁决的机制,而诉讼则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认筹金退还纠纷,受害者应当收集证据,与开发商协商,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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