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户口变更地址需要满足的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成都户口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如果户口已经从原来的辖区迁移至新的地址,且新地址仍在原辖区范围内,可以直接前往辖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地址变更手续,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的房产证或相应的购房合同,以及《入户申请表》。如果是户口迁移,需要准备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成都户口变更地址的办理流程 如果您的户口已经从原来的辖区迁移至新的地址,且新地址仍在原辖区范围内,您可以直接前往辖区公安办证中心,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的房产证或相应的购房合同,即可办理户口地址变更手续。要是将户口变更的地址是其他区的,就属于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二、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便确认身份信息; 2. 户口簿:提供原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 房屋产权证:提供申请人本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者的房产证; 4. 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或离婚,需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 5. 子女出生证明: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6. 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根据迁入地的不同,此证明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需提交; 7.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学生证明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上材料,并且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所需材料齐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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