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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四川成都市户口迁移资料包括什么
释义
    成都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以及迁入户的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需提供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的每人需交一张,因结婚而迁入的需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整个迁移流程分为三步: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拿到新户口本,办证费用为0元。
    法律分析
    成都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包括:
    1. 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市内户口迁移证。
    2. 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 新立户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 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需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需交照片一张。
    5. 因结婚而迁入的需持结婚证。
    6. 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成都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如因遗失或损坏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且需提供原件核验。
    2. 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因遗失或损坏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且需提供原件核验。
    3. 房屋产权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等,且需提供原件核验。
    4. 迁入地迁入单位同意迁入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迁入地迁入单位同意迁入证明,证明拟迁入地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需提供原件核验。
    5. 就业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就业证明,如在职证明、失业证等,且需提供原件核验。
    6. 学生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学生证,且需提供原件核验。
    7. 户口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户口登记申请表》,提供相关信息,且需提供原件。
    8.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需要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且需提供原件。
    9.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上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语
    成都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包括: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新立户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需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需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而迁入的需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成都户口迁移流程分为三步:准备材料、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新户口本。整个迁移过程费用为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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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