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市户口内部迁移有什么程序2023 |
释义 |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申请人需填写并领取《入户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户口准迁证;注销原籍户口,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回到成都办理上户并领取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等材料。对于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1、填写并领取《入户申请表》 2、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户口准迁证 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4、回成都办理上户并领取户口簿 二、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成都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户口迁移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具体来说,申请人需要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户口簿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出证明。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应当向申请人签发户口迁移证。因此,如果您需要迁移户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以免耽误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四条\t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二十二条\t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三条\t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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