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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要满足什么条件
释义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条件包括跨越区间的搬家迁移、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因离婚迁移。迁移流程包括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留下一半、《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整个迁移过程需要准备齐全证件,包括物业开的入住证明、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最近6个月银行按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内户口迁移的条件
    1. 在成都市内的跨越区间的搬家迁移。
    2.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
    3.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
    4.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5.因离婚迁移。
    二、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须要出具证明,准备的证件有:
    1.物业开的入住证明原件;
    2.派出所开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4.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银行按揭公证书(就是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7.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要同户主印在同一页;
    8.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两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12.在办证中心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本和那张《准予迁入证明》,然后留下《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再给半张《户口迁移证》,把户口本上迁走那页盖个“注销”就完事了。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成都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成都市内户口迁移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入证明等证明材料。
    2. 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申请人应向被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并填写《成都市户口迁移申请表》。
    3. 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标准根据迁入地政策而定。
    4. 审批通过: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审批通过,并开具《准迁入证明》。
    5. 办理迁入手续: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迁入证明和《准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6. 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具体标准根据迁入地政策而定。
    7. 领取《户口簿》和《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在1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户口簿》和《身份证》。
    8. 完成户口迁移:申请人户口已成功迁入成都市内的,应及时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领取《户口簿》和《身份证》。
    以上为成都市内户口迁移的一般流程。然而,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政策,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申请人应在准备材料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确保办理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结语
    成都市内户口迁移的条件包括跨越区间的搬家迁移、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和因离婚迁移。迁移流程分为三个步骤:准备证件、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以及前往拿新户口本。整个迁移过程费用为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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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