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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成都市办理迁户口程序有哪些2023
释义
    本文主要介绍了成都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和条件。办理流程包括准备证件、前往公安局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办理条件包括成都市各区间搬家迁移、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因离婚迁移。
    法律分析
    一、成都迁户办理流程
    1. 准备证件:
    a. 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
    b. 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
    c. 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
    d. 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e.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f. 银行按揭公证书(即合同)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
    g.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需与户主印在同一页;
    h.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i. 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j. 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k. 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前往公安局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此过程中,确保所有证件的信息一致,如有涂改则需出具证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后,前往老家派出所办理以下手续:
    a. 办理《户口迁移证》;
    b. 将《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半留给自己,另一半交给半张《户口迁移证》;
    c. 盖好户口本上迁走那页,完成迁户手续。不过,可能每个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动也不迟哈,因为有40天的时间让你办理。
    第三步: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
    需要带上《迁入证明》、《迁移证》、身份证、标准1寸照片一张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证件,现场直接拿新户口本,两分钟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个户口迁移完毕,办证费用0元。身份证可以重新办理,也可以不办,因为号码是不变的,只是住址会变化。
    二、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1.成都市各区间搬家迁移。
    2.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
    3.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
    4.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5.因离婚迁移。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应遵循“先申请,后审批,再办理”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
    2. 向公安机关申请:申请人应向目标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3. 审批通过: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则予以批准。
    4. 办理手续:批准后,申请人应前往指定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如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户口簿》的迁出手续。
    5.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当地公安局要求,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户口迁出费用。
    6. 领取《户口簿》并办理迁入手续:迁出手续完成后,申请人应前往目标地公安机关领取《户口簿》,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 迁移户口:持《户口簿》到目标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迁入到新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户口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应仔细了解当地公安局的具体要求。
    结语
    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流程包括准备证件和前往公安局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证件准备包括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派出所开具的门牌号证明原件、房管局打印的产权档案摘要原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和复印有还款账号、最后按手印的这两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迁移人的那一页,需与户主印在同一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公安局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后,前往老家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包括办理《户口迁移证》和盖好户口本上迁走那页,完成迁户手续。最后回到拿《准予迁入证明》的办证中心拿新户口本,整个迁移过程费用为0元。成都户口迁移办理条件包括成都市各区间搬家迁移、成都市各区间结婚迁移、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迁移、父母与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因离婚迁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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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