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婆婆留下遗产怎么判 |
释义 | 公公婆婆留下的遗产,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是婚前还是婚后继承的。如果是婚前继承的,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继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公婆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那么这种情况下遗产会被认定为继承遗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配偶不能继承对方父母的遗产,而应由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如果女方承担了赡养公婆的责任,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与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同等。 法律分析 一、公公婆婆留下遗产怎么判 公公婆婆留下遗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该遗产是婚后还是婚前继承的,如果是婚前继承的,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继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公婆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的情况除外,这种情况遗产会被认定为继承遗产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老公死了公婆不给遗产怎么办 配偶不可以继承对方父母的遗产。对方父母的遗产应当由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女方丧偶后,如果女方承担了赡养公婆责任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与第一顺序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同等,如果有子女的话,不会影响其子女对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代位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公婆婆留下的遗产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是婚前还是婚后继承的。然而,如果公婆明确表示遗产只由一方继承,则该遗产会被认定为继承遗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配偶无法继承对方父母的遗产,而应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如果丧偶的儿媳或女婿承担了赡养公婆的责任,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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