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一般没有原告,刑事案件一般分为被告人和受害人。原告在此应指受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诉案件中,受害者没有上诉权;受害人在自诉案件中有上诉权。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