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是否需要财产公证 |
释义 | 离婚财产公证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办理,不是必须要办理的事项。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之后就开始生效,不需要经过公证这一步骤。并且如果发现离婚协议有欺诈的情节,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 一、离婚了我还能要回孩子的房子吗 不能。如果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就是将房子给孩子的话,那么在之后一般是不能够要回孩子的房子的,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之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话,只能够向法院起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之后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后,除非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否则不可反悔。首先,离婚协议是民事合同,一旦订立,合同约定的双方应该遵守,但是,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反悔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其次,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后发现在订立离婚协议时,并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反,如果法院在审理后,发现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那么,离婚协议就可以变更或者是撤销。 同时,如果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反悔,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也就是我们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是法院裁判离婚之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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