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花税税种认定流程 |
释义 |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进入之后备注里面写上您需要核定的税种,提交等待税务局审核。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类进行判断,如果每月都会产生印花税纳税义务,建议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做印花税按期缴纳的税费种认定,并且最好一次性将经常发生的业务涉及的印花税品目全部认定上;如果印花税纳税义务偶尔才会发生,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采集即可,无需进行税(费)种认定。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法是调整印花税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纳税人在合并申报之前认定的印花税是按次申报,每月缴纳印花税,在合并申报之前,很多纳税人印花税认定的是按次申报的税费种,在电子税务局每月可以自行选择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等。合并申报之后,为规范印花税申报征收管理,按期申报的印花税需要先在办税服务厅做税费种认定,在税费种认定之后,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系统会自动带出已认定的印花税信息,纳税人只需填写相应的数据信息即可;如果印花税纳税义务偶尔才会发生,纳税人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采集即可,无需进行税(费)种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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