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投毒罪的区别是侵犯的客体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已经没有了投毒罪,投毒行为一般按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投毒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或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