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区工作机构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明细表提交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街道办事处应当于每月15日前完成高龄老人津贴审核确认,于每月20日前发放高龄老人津贴至颐年卡金融账户,并在发放清单明细中统一备注“深圳市某年某月高龄老人津贴”。 70至79周岁从每人每月200元; 80至89周岁从每人每月300元; 90至99周岁从每人每月500元; 100周岁以上从每人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根据发放标准按月发放,自审核通过当月起享受待遇。 第十六条 对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老年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各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机构应当每月通过智慧养老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审核确定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名单。 社区工作机构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明细表提交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 街道办事处应当于每月15日前完成高龄老人津贴审核确认,于每月20日前发放高龄老人津贴至颐年卡金融账户,并在发放清单明细中统一备注“深圳市某年某月高龄老人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