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备案表》一式两份(签名);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责任状(加盖公章)。 4.网站悬挂“网络警察岗亭”以及“警警、察察”图标情况的屏拷复印件。 5.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6.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个人签名); 其中《计算机安全员证书》需要到“信息安全协会”进行安全员培训,一般是3天时间,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通过后,“信息安全协会”会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同意颁发《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公安局综合办证中心”,公安局对所有备案材料进行复审,并于15个工作日内复审完毕。审核通过后,备案的用户要注意查收公安局核发的备案图标及备案证书(其中备案图标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备案证书通过邮政速递发放) 法律依据: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三条 法规、规章公布后,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 (一)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部门报国务院备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由主办的部门报国务院备案;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 (四)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由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五)经济特区法规由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国务院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