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认罪书中所陈述的事实一旦签署确认,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修改。但如果被告人认为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可以推翻之前的认罪事实,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认罪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被告人认罪后,经过查证属实的,其认罪事实成为判决的事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告人对被害人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赔偿,应当在判决确定后十日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可以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提出新的证据或者事实,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认定诉讼费用。” 因此,被告人在认罪书中陈述的事实一旦签署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但如果被告人认为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可以推翻之前的认罪事实,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认罪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