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调解依据,但并非必然。当调解双方对司法鉴定结果无异议时,可以将其作为调解依据;当调解双方对司法鉴定结果存在争议时,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权衡各方利益,最后确定是否采纳司法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对有争议的证据,当事人可以提出鉴定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织鉴定;鉴定机关应当出具鉴定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事实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鉴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申请人的请求或者需要,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法》第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是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使用、采纳的重要参考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调解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