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公检法机关的威胁和打压?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检法机关的权力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法治,但如果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滥用权力,威胁和打压民众,那就是违法行为。个人或单位受到威胁和打压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寻求法律援助,向律师寻求帮助,并且在合理的范围内拍摄或录音以记录证据。 2.向上级公检法机关反映情况,揭露违法行为,并且维护自身权益。 3.在媒体上公开事件或寻求公众支持,引起社会舆论关注,增强自身力量。 4.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五条 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打压、报复、陷害、残害举报人和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举报人或者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构成滥用职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 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请求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条 诉讼参与人有权在诉讼中提出、变更或者撤回其主张,提供证据、质证对方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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