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商家跑路了,损失可以找平台赔偿吗? |
释义 | 网购后找不到侵权商家,消费者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赔偿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信息,消费者也可向平台要求赔偿。此外,平台若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应履行。平台赔偿后,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若平台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未采取措施,平台与其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网购之后找不到侵权商家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网购之后找不到侵权商家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网购退款纠纷:商家跑路后,如何维权并追回损失? 当遇到网购退款纠纷,特别是商家跑路后,维权并追回损失是可能的。首先,尽快联系平台客服,向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平台介入解决。其次,保留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交易证据等,这些将有助于维权过程中的证明。同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相关监管机构投诉,寻求帮助和指导。此外,如果使用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联系其客服并提供相关信息,寻求退款或追回损失的支持。最后,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在维权过程中,要保持耐心和坚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最大限度地追回损失。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如果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无法找到侵权商家,他们有权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损失。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无法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信息,消费者同样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寻求赔偿。此外,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履行对消费者更有利的承诺。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未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将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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