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给了妈妈可以改姓吗? |
释义 | 通常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后,可以跟女方姓。在更改姓前,女方需要和男方先协商,取得男方的同意后才可以更改姓氏。16周岁以下的公民要父母或监护人才可以改姓名,已满16周岁的,可以由本人改名。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协商一致签协议后,才能改名。 一、公民姓名的更改方法有哪些 公民姓名的更改方法如下: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满十八岁,就是成年人,可以自由选择姓氏。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二、更改名字需要注意事项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三、宝宝改名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2、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a.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并依靠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自己可以决定姓名的变更,若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要求变更姓名的,须取得孩子本人的同意; b.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孩子姓名的,须取得孩子本人同意; c.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3、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4、办理时限: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的姓应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除非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抚养人的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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