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包合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的承包方(含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而分包合同就是总承建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项目,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一般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 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 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2.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 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 一、关于分包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二、签订分包合同的条件 1.工程分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分包人须具备相应建设资质条件,且只能分包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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