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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离婚可以协议分割吗
释义
    离婚分割中拆迁安置房可能产生拆迁补偿安置费的纠纷,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那么双方都可以获得拆迁费;如果不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房子所有权的一方才有拆迁费。
    一、企业拆迁土地用缴纳土增税吗
    如果符合城市实施方案,如房屋拆迁补偿由政府部门支付,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由于企业在取得补偿前已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政府,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拆迁补偿,而不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支付补偿的开发企业,但只是因为开发企业弥补了企业额外发生的搬迁或拆迁费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税增值税。但拆迁过程中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置固定资产和存货所得属于增值税范围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拆迁安置房更名给儿子怎样能使儿子没事
    1、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2、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你应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以及能否更名。3、买卖房产,在我国是实行登记生效制,也就是说,只有在经过产权登记后,该房地物权才属于登记人。没有两证,首先,一般来说不能认定该房产属于卖方,即使属于卖方,不经过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两证的房子,交易起来是很不安全的4、如可更名,需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
    三、婚前买房还贷款离婚后女方需要偿还吗
    婚前买房约定男方还贷款离异后女方不一定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房子是男方的个人房产,那么男方就有义务偿还房产贷款,而女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所以其可以依法不对房产的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房产,那么房屋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约定由男方还贷,女方在离婚后仍需对贷款承担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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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