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复陷害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不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之相比,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和主体要件都有所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包括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举报人。 法律分析 一、报复陷害罪主体是谁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如果实施了报复陷害行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犯的客体,构成什么罪,就以什么罪论处。 二、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 (一)犯罪客体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有些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证人的作用尤为重要。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客观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也可以是行为人没有利用职权而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依法作证的证人。 (三)主观方面不同。两罪的主观特征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但行为人具体的故意内容不同。 (四)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公民;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则为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报复陷害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中规定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此罪的对象也是特殊的,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结语 根据上述介绍,报复陷害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其对象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等特定群体。这一罪行与打击报复证人罪有所区别,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了解这些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总则第二章犯罪第三节共同犯罪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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