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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立案
释义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立案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内容简介: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
    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数额较大的具体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取或者收受贿赂5000元至2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标准之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中,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自己合法的职务活动,使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角色得以正常而出色的发挥。因此,有关法律对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作了规范,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受贿罪则是对这套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从而产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管理层的腐败,危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根本利益,破坏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办事,接受请托人主动送给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或允诺为他人实现某种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数额较大是指接受贿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修改了《刑法》第163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非国有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从事组织领导以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
    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的,不成立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而应依照《刑法》第385条、第386条的受贿罪处罚。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什么叫非国家人员贿赂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包括四要件,缺一不可: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为他人谋取利益:该利益是合法还是非法,该利益是否已谋取到,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数额较大:是指接受贿赂即财物的数额较大。接受了数额较大的贿赂,则构成该罪的既遂。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构成该罪。
    3、主体要件
    特殊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四、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达到多少才可以进行立案呢
    非公职人员贿赂罪达到5000元就可以立案。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犯罪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个人贿赂罪立案标准
    在我国《刑法》中个人行贿的立案标准: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要怎样判刑?
    我国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第三百九十条对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可以并处。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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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7: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