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主动脉狭窄病史是否可以通过购买附加保险来弥补保险保障的不足?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拒绝理赔或加收保费,但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保险纠纷处理的原则,如最不利原则和重大疾病保险特别规定。此外,购买附加保险可能有助于弥补原保险的不足,但需注意保险合同约定与附加保险的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自愿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拒绝理赔或加收保险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在理赔期限内对承保的险种给付保险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得拒绝。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二条:最不利原则,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益保护原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对于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十一条:附加保险合同应当与主保险合同相一致,不得与主保险合同相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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