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有: 1、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以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 2、不可抗力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损失; 3、为了保护自己、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对正在进行非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造成的损害; 4、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采取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 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援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如何承担紧急避险交通事故的责任 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二、为什么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呢? 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民事责任。如果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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