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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后未同居生活起诉离婚时需要什么证据
释义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2)起诉状;(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等材料;(4)明确诉讼请求、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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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