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体工商户的定义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二、个体工商户法律特征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工商业经济在法律上的表现,其具有以下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个人为单位,或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工商业经营,均为个体工商户。根据法律有关政策,可以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此外,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是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经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始经营。个体工商户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也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 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以此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在发出申请后5日内,向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原件。 四、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