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担保物权设定的情况下,抵押担保一般不宜随意解除,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解除抵押后,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影响可能包括但不限于:(1)贷款人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物或增加还款保证措施以确保借款人的还款能力;(2)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违约责任的变化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约定,担保物权设定后,担保人不得擅自处分担保财产。未经债权人同意,担保人不能解除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六条:“当事人约定可以解除对债权的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时,应当符合《物权法》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就债权的抵押或者质押担保,约定解除抵押或者质押担保的条件、程序和方式。解除担保后,债务人享有担保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但不得再行抵押、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