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被许可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就要提交其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许可第三方使用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2、上述合同或授权书已在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人办理新的再许可备案时,仍需要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权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3、属于多重再许可的,许可人办理再许可备案时,要提交该商标从第一次许可使用到本次许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一、侵犯商标权证据材料有什么? (一)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二、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吗 商标所有权可以和使用权相分离,因为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