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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日期出现错误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限制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45天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长15天。如果仲裁委员会超期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仲裁庭可以先行裁决部分事实清楚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各类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订立、解除、工资报酬等方面的争议。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在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15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日期误导导致争议的发生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日期误导导致争议的发生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在劳动关系仲裁程序中,准确的日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到法律效力和时效性。如果申请日期出现错误,可能会给争议的解决带来困难和延迟。误导性的日期可能导致对申请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引发对申请方和被申请方之间的争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申请方在提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之前,应仔细核对日期的准确性,并确保其与相关法律规定相符。只有确保申请日期的准确性,才能保证申请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的发生。
    结语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45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期15日。逾期未裁决,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各类劳动争议。在劳动关系仲裁程序中,准确的日期是至关重要的,避免误导导致争议发生。申请方应核对日期准确性,确保申请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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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