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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地役权的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民法典》中关于地役权的转让的规定是: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而应当随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如果地役权已经登记的,转让后应当及时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二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第三百八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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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