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投资方无需缴纳印花税。接受投资的单位的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