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公安局传唤严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传唤只是公安机关为了案件需要对行为人或嫌疑人进行询问或讯问的手段,没有严重与否的区分,一般可分为治安传唤或刑事传唤。 如果没有违法犯罪,那么传唤只是一个调查的程序,作为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没有任何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且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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