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分类是什么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的、要式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范围比较小,行政审批的范围比较大。如果扩大行政许可范围会加大行政成本。实践中行政审批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审核、审定、审验、批准、同意、认可、准许、核准、检验、登记、注册、发放证照、事前备案等等。行政审批可以是许可审批,也可以是确认审批,还可以是其他类型审批,只是其中部分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范畴。行政审批可以是依职权进行的,也可以是依申请进行的,可以是内部行为,也可以是外部行为。行政审批如减税免税审批、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审批、税收保全的批准等。行政许可则是依申请的外部管理行为,主要表现为权利的赋予或禁止的解除。 行政许可的分类 1、普通许可 普通许可的性质是确定特定相对人行使现有权利的条件,主要功能是控制危险。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爆炸品生产运输许可、商业银行设立许可等,都属于这类行政许可。 2、特许 特许的性质是授予权利,主要功能是配置有限资源。如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占用许可等都属于特许。 3、认可 如律师资格、建筑企业的资质等。认可的性质是确认具备某种能力,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技能,降低行业风险。 4、核准 如消防验收、生猪屠宰检疫等。核准的性质是确定达到特定的经济技术规范、标准,主要功能是控制该事项或者活动的危险。 5、登记 如企业登记、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设立登记等。登记的性质是确定特定的主体资格,主要功能是证明及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