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急车道在右边。 应急车道的位置在右侧道路和行车道相邻,主要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三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是等于三十米,只要能满足机动车靠边停止的需要路面部分,有应急车道的一般是高速公路和城市环线。 应急车道的主要作用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的专用车道。特别要注意的是,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是以各种理由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而且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还有注意,禁止在前方堵车时在应急停车区停车或排队;禁止在高速公路和过江桥梁上检修车辆。 驾驶员车辆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未立即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将故障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当车辆发生故障或发生事故后难以移动,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示标志时,还会被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