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抽逃出资罪如何构成 |
释义 | 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犯罪客体为国家工商管理制度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主体为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和抽逃出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行为。要件包括违反公司法出资规定、虚假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及后果严重等。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 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後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 2、必须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 3、必须是数额巨大、後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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