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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需要到哪里办理
释义
    离婚证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夫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且具体前往哪一个地点办理,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若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符合登记条件,即可开始计算三十日冷静期,期限届满,无人反悔,即可领取离婚证。
    一、离婚冷静期算不算离婚了
    在离婚冷静期不算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并且到民政局办理好离婚登记才算离婚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的。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精神病治好了可以离婚吗
    一方精神病治好了可以离婚。如果双方都有离婚意愿,那么可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手续时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且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依法为夫妻分发离婚证。
    三、现在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只存在于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诉讼离婚里并没有冷静期之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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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8:40:34